2019年,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开选拔了141名公务员。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0:00至2019年10月16日17:00。笔试将于2019年11月2日上午9: 00至12: 00举行。
为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决定于2019年开展省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工作(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为省级机关选拔141名公务员,其中34名专门针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范围和注册条件
(a)选择范围
1.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均有公务员登记备案并在岗位上任职,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和一级科员及以下同等职级的公务员。
2.全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和在职,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和一级科员及以下同等职级的工作人员。
当地单位(包括省级垂直管理系统、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的省级机关也可以报名。
(2)申请人的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良好的品行、突出的业绩,并得到群众的认可;
2.具有至少2年基层工作经验和至少2年公务员工作经验,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是指申请人在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地区、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服兵役、自营职业或自营职业的经验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申请人在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之前的实习、试用等社会实践经历,不得视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具备公开选聘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条件;
5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士以上学位;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上述条件中,期限为2019年10月31日。
(三)不得参与公开评选的情况
1.被开除出中国共产党;
2 .涉嫌违反纪律和法律的案件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3.处罚期间或影响期届满前;
(四)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受聘,招聘公告或者报考职位有固定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满或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 .仍处于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择程序
(一)网上注册资格考试
1.注册。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0:00至2019年10月16日17:00。
公开选拔注册平台位于陕西省人事考试网,没有现场注册。申请人也可以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点击“2019年陕西省政府公务员公开选拔”主题下设置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信息,选择申请职位,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身份证照片。
每个申请人只能有一个职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注册资格。
十月十五日及十六日约九时,将会分别公布截止日期八时的登记情况。
2.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将于2019年10月14日8:00至10月16日19:00进行。各选拔单位负责本部门候选人的资格考试,并做好岗位资格考试的咨询工作。
3.注册确认。在注册期间,未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调换岗位。考试通过后报名参加考试的岗位不得变动。申请完成后,未通过资格考试的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考生可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考生必须打印《2019年省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任免机关申报《申请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参加面试资格考试时提交。
通过在线资格考试的考生将在注册系统中得到确认。注册费是50元。确认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0月16日24: 00。不付款的人将被视为放弃。
4.对不合格人员进行重新报告。所选职位的申请人数与公开选拔计划的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2: 1。对于不符合规定比例的职位,将减少或取消选择方案。其中,取消职位选择的候选人可以调到其他职位。非通用语言职位没有比例。
10月18日10:00,申请被取消并通过考试的职位的考生可以申请其他符合要求的职位,但不能申请不符合考试比例的职位。报告将于10月18日从10: 00更改为16: 00。该报告将只更改一次。
被取消职位所属的选拔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将确定新的职位申请,并联系拟变更的部门进行资格考试,确认是否通过资格考试。
5.打印入场券。10月30日至11月1日,考生需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申请人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备条件。
(2)笔试
笔试有一门学科,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的满分是100分。
笔试将于2019年11月2日上午9: 00至12: 00举行。准考证上明确了具体的考试地点,考生将自己去。
考生必须持有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才能参加笔试。
预计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将于1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网查看自己的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选拔计划中1: 5的比例选择岗位,其他岗位按照1:3的比例选择,笔试成绩最低的候选人从高到低进行资格审查。应当同时选择笔试成绩相同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11月中旬,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由甄选单位在11月中旬组织和实施。候选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申请推荐表》原件(必须完成组织推荐程序,留存)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考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留存)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⑥所选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3.要填充的人员。对于具有职务级别测试的职位,由不合格或被放弃的面试资格审查者造成的空缺将不予填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被放弃的候选人造成的其他职位空缺,由笔试分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职位不超过选拔计划总数5倍的候选人范围内由选拔单位从高到低填补。
4.定位业务水平测试。如有具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岗位,评选单位应在资格审查后组织实施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工作能力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工作水平测试的满分是100分。
如果职务等级考试有合格的分数线,未能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允许进入下一个环节,产生的空缺不会通过填写来填补。
(4)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水平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定于11月下旬开始。面试前三天发布了面试公告。公告后产生的空缺将不予填补。
采访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果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果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5)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结果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得分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综合得分2(有工作能力测试的工作)=笔试得分×30%﹡工作能力测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
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公布时应保持在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并列时,排名应推迟小数位数确定。当综合分数并列且小数点后小数点后完全相同时,应根据笔试分数和工作能力考试分数的顺序对综合分数进行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工作能力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上公布。
(6)检查和体检
1.确定参与调查的人员
按照公务员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实行差额检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于选拔计划中候选人少于5人的职位,进入调查的候选人人数为“选拔计划中的1名候选人”;对于选择计划为5人或以上的职位,参与调查的人数为“选择计划为2人”。如果所有的考试结果都是一样的,当参加考试的人排在最后时,排在最后的人将一起参加考试。
对于实际获得有效面试结果的人数不足以确定将参加调查的人数的职位,应结合面试候选人的总体结果采用确定面试合格评分线的方法,具体确定面试合格评分线的方法应在面试公告中规定。
访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调查对象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调查
检查由各选拔单位组织实施,各选拔单位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检查组,对被检查对象的道德、能力、勤奋、表现、诚实等情况,以及政治、职业素质和对公开选拔职务的适应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操守、工作表现和公众认可。考生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那些没有通过检查的人将不再被填写。
3.身体检查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人数超过选拔计划人数的,选拔单位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适岗原则、工作要求和申请人的经历,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按照同等数量的选拔计划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候选人。如果合格人员的数量等于或少于选拔计划的数量,具有检验结论的合格人员将进入体检。
如果所选职位属于人民警察职位,选拔单位应在体检过程中首先组织体能测试。体质测试标准按照人民警察体质评价的有关标准执行,通过体质测试的人员应当参加体检。
体检由各选拔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向选拔单位申请复检。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选拔单位应从合格的岗位检查人员中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体检的被确定为候选人,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上公布。宣传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如果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评选,省委组织部将向各评选单位发出公告,公开评选人员。宣传期间反映的问题将影响甄选,空缺将不予填补。
三.纪律要求
为维护公开选拔秩序,对违反组织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影响选拔秩序等纪律的申请人,按照《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向现任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相关违纪行为。
所有参与公开选拔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拔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正式退出的有关规定。凡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第二办公室负责解释。
2.各评选单位负责解释与岗位设置、资格考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检查和体检等有关的具体事项。
3.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注册信息的申请人,如果考试不及格,不能再次申请该职位。
4.候选人必须提交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和体检等补偿后情况下及时联系他们。由于无法与考生联系,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本次考试不会指定或出版任何考试材料或辅导书籍。各级组织部门和选拔单位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举办考试和指导培训班。相关辅导课、辅导网站或社会上举办的发行和出版物与本次评选的组织者无关。请保持警惕,不要被欺骗。